賽制10/11
聯賽分為超、甲、乙、丙四組以雙循環形式進行,每組10~12隊(如隊數超過12隊,則13隊或以上會以雙階段單循環形式進行)﹕
基本規則﹕
(一)比賽本會編排決定次序及主客隊,各球隊必須依網上公佈之球衣顏色作賽
(二)每場上下半場各25分鐘,中場休息3-5分鐘,每次換人補時由當場球證保留最後決定權
(三)勝方得3分,賽和各得1分,負方零分; 棄權及被取消資格者判對賽隊伍得勝,判得5球
(四)若有同分,則以得失球率決定名次,如有相同,則以入球較多者勝; 若再相同,則以對賽時勝者出線(不含作客優惠制),若再相同則以紅、黃牌累積最少計算,若未能決定,則擲毫決定,最終由本會決定
(五)每組首名為冠軍,次名為亞軍,第三名為季軍
雙階段單循環形式(如適用):
(一)第一階段以單循環形式進行,以名次排行分為爭標組及護級組進入第二階段,第二階段以單循環形式進行,並以第一階段所得之分數的二分一為開始分數
(二)如第一階段後之總隊數為單數,則以爭標組為多一隊(例: 共13隊, 首7名為爭標組,第8-13名為護級組)
獎項10/11
1) 超聯、甲組、乙組及丙組冠、亞、季各球隊獲獎盃乙座,冠、亞、季各球員獲獎章乙枚
2) 超聯、甲組、乙組及丙組神射手獲獎盃乙座,以其聯賽組別計算之最多入球球員者得(如入球相同,以球隊名次計算,若同一球隊,最終由本會決定),盃賽不作計算
比賽事項
比賽資格
如球隊出場表格內沒有登記球員,欠缺相片或身份證號碼,或相片模糊或不能辨認(但必須要清淅可見,並以護照相片比例之近照為佳),該球員一律不得出場,請各球員確保所上載之相片清淅。球證於比賽前需核對球員身份,如球證有需要可要求該球員出示身份證予球證核對後方可出場比賽。
比賽核對球員及換人
每場出賽須填寫正選7人,後備18人,每場法定時間內可有三次換人機會(中場休息時間換人除外),每次換人人數最多7名球員,球員替出場後可再入場作賽;加時情況下可有一次額外換人機會。但上半場開賽前必須將出場表格給予球證核對,已到場之球員可於上半場出場,遲到球員需向球證核對身份後,方可出場,所有未能給予球證核對之球員一概不准出場,本會建議球員必須穿著同色同款而劃一之球衣,不可借予他人使用,如非同款而同色之球員球衣,經雙方及球證同意下亦可作賽,但必須要劃一之球衣號碼。
換人程序必須於傷停時間進行(如界外球,罰球等等),預備出場之後備球員必須示意予球證,待被換出之球員離開後,後備球員方可進場比賽;由於時間緊迫,請各球隊盡快完成換人程序,若球證認為球隊以換人為拖延時間,該後備球員及被換出之球員可能受紅黃牌警告。
比賽報分及出場表格列印及場紙下載
為更有效率更新比賽賽果,比賽完畢後一星期內,對賽雙方需自行於網上填寫比賽紀錄,延誤報分之球隊,一星期後每天罰款HK$5;對賽雙方必須填寫己方比數、己方入球球員、領紅黃牌球員及評語等,也必須為該場執法球證評分及建議填寫球證表現意見,以更有效改善球證質素。比賽完畢之出場表格需由各自球隊保管,全季賽事完畢後,本會將向各球隊索取所有比賽之出場表格。報分系統簡易手冊可按此取得,出場表格列印及場紙下載簡易手冊可按此取得。請如有任何查詢可聯絡本會。
球証費繳付
球證費即場繳付。